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州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负责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州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县(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州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州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州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州政府行政诉讼以及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州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负责规划和推进甘肃省“12348”藏汉双语法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司法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局、立法科、普法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审查备案与政府法律事务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共11个科室。另下设州公证处、羚城律师事务所两个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50.53万元。支出总计1650.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5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万元。
2、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5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49万元,占99.69%。年初结转和结余5.04万元,占0.31%。
3、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5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76万元,占71.42%;项目支出471.77万元,占28.58%。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45.49万元,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45.5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4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76万元,项目支出471.77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基本支出117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04万元。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保险及各种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4.72万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数较大的原因,一是本年度更换了执法执勤车辆,更换车辆经费来源为省财政下拨的藏区维稳专项;二是我局保留的2辆执法执勤车辆除了本级财政保障的6万元公务用车经费外,中央及省级下达的政法转移支出资金明确可用于车辆外出办案、执勤所需的燃油费等。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总额6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6万元。
1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1500.32万元,其中:业务用房818.18万元,业务用车46.4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45.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