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4)162号]有关规定,甘南州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震局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甘南州的防震减灾工作。2、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州地方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地震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震情会商会议,提出震情会商意见;负责对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的登记和调查核实;负责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分析判断地震活动趋势;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负责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提供农牧村民居地震安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矿山塌陷等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和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4、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震情考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6、承担全州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7、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8、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9、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地震局为独立编制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健全,体系完整,设有办公室、宣传科研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农居安全科五科一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全年基本支出为2,188,936.60元,其中:人员经费1,916,936.60元,公用经费72,000.00元,专项业务经费200,000.00 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全年基本支出为200,000.00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1年全年支出为2,188,936.60元,其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990,096.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40.00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21年全年支出为2,188,936.6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5,688.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4,408.4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840.00元。
(五)非税收入
单位有无非税收入,都必须做出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单位有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都必须做出说明。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接待费
全年公务接待费2,000.00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车辆已公车改革)
4.培训费
全年培训费20,000.00元
5.会议费
全年培训费0.00元
6.机关运行费
全年机关运行费272,0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全年专项业务费200,000.00元,用于购置电脑、业务培训、印刷宣传材料、购置办公用品。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