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保护区依法行政工作。
3、负责指导协助各县制订渔业渔业资源保护区建设发展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档案。
4、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甘南特有水生动物救护、驯养、繁育研究和增殖放流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5、参与涉及渔业资源保护区管辖区域内项目的环评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依法查处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加工企业污染涉鱼水域的违法案件。
6、负责救护伤病、搁浅或误捕的水生保护物种,依法处置保护区内违法电、炸、毒鱼和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保护区渔政管理权。
(二)单位机构简介:
甘南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于2012年9月7日正式成立,属甘南州农牧局下属机构,为科级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现有在职职工3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甘南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2015年公务费13.5万元。
其中:办公费:20000元,印刷费:20000元,水费:1000元,电费:5000元,邮电费4000元,取暖费:5000元,差旅费20000元,维修(护)费:5000元,培训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2、2015年在职人员工资预算用费元。
其中:取暖费:6750元,财政补贴的住房公积金:17268元,福利费1016元,冬装费:6000元,年终总一次性奖金:3387元,休假补贴:5500元,事业单位失业保险:262元,医疗保险:784,医疗补助:392元,大病保险:216元,生育保险:130元,工伤保险:39元,应发工资:184866元。
3、2015年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项目经费:23万元,其中:“一江”三河资源调查,保护区管护巡查经费:8万元,渔政执法及涉渔案件查处专项经费:5万元,水生野生渔业资源监测救护经费:10万元.
附件:渔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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