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行2015年州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单位认真填报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表》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现公示如下,请公众监督。
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和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州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经及州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在州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检查并处理州直各部门、各县市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
5、负责调查处理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州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负责对党员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和行政监察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9、调查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会同州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各县市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州直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人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简介:甘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属党群机关,为副地级单位,编制68人,为行政单位。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共计预算各类拨款项共计663.85万元。
1、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34.75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133.61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1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04万元。
2、预算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359.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础工资68.71万元、津补贴工资264.59万元、福利费1.72万元、冬装费9万元。年终考核奖5.73万元、休假补贴9.35万元。
3、公务费预算90万元。
4、业务经费预算80万元。其中:(1)纪检工作经费40万元。(2)纪检检查办案经费40万元。
本年支出各类预算资金共计663.85万元
1、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134.75万元。其中:预算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133.61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1万元,预算遗属生活费1.04万元。
2、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预算359.1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础工资68.71万元、津补贴工资264.59万元、福利费1.72万元、冬装费9万元。年终考核奖5.73万元、休假补贴9.35万元。
3、公务费预算90万元。
4、业务经费预算80万元。其中:(1)纪检工作经费40万元。(2)纪检检查办案经费4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无财政拨入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入公务接待费用3.4万元,财政预算车辆运行及维护费15万元。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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