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州委政法委属州委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执法监督、政法工作协调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与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管理州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州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法学会,核定编制37名(行政18名,事业17名,后勤2名),下设办公室、组检科、执法督导科、综治维稳一科、综治维稳二科、综治维稳三科6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33人(地级1人,县级10人,科级11人,科员9人,工勤人员2人)。州委政法委为州级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为407.27万元;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344.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55万元。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97.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委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综治事项督查督办、综治信息平台网络维护等产生的各项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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