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冶力关景区实际,制定景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依法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州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风景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景区详细规划,制定景区、景点、旅游服务设施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好项目建设;审查、监督景区特别保护范围和控制保护范围内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临潭县冶力关镇、八角乡、羊沙乡;卓尼县恰盖乡、勺哇乡;合作市佐盖多玛乡等七乡(镇)大冶力关旅游经济圈境内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协调景区内省属企业共同搞好开发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业的各项法规和行业标准及行业规范、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风景区的森林、草场、山地、河流等自然景观和庙宇、古建筑、古遗迹等人文景观的开发建设和管理保护措施与办法。
4、制定短期和中、长期宣传规划,对景区内的景点进行命名、演绎和包装,挖掘文化底蕴,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打造旅游品牌。
5、负责协调景区环境卫生、开发建设、经营生产、房屋建筑、树木采伐、标牌设置、商品经营、道路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举办商品展销会,指导旅游商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6、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保护现有的经营方式不变,负责对景区内景点门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制定风景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对外形象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加强与省内外旅行社等组织的合作,培育和开拓国际、国内和省内客源市场。
8、与临潭县、卓尼县以及省属企业共同负责风景区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文明服务;加强治安保卫,查处风景区保护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创造文明、卫生、安全的旅游环境。
9、协调组织旅游行业人才培训,规范行业服务和礼仪标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州冶力关风景管理局设5个职能科室(规格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执法科、规划建设和宣传科、经营与游客服务中心、计划财务科。截止2015年1月底,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0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为26人,其中在册职工25人,离退休职工1人。
三、年度收支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州财政局《关于2015年下达州级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州财字〔2015〕36号)文件,州冶力关风景管理局2015年预算收入206.98。具体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事业补助预算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5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20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8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局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50.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业务补助费,景点绿化维修费。
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3.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公务用车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附表1:甘南州冶力关风景管理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甘南州冶力关风景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3:甘南州冶力关风景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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