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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5-11-04 作者: 来源: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开可事、民事、行政案件。

4、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受理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确有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6、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7、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8、依法审理减刑和假释案件 。

9、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0、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

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组织汇总相关法律草案的意见;全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

11、 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州外省外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州法院执行工作。

12、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

13、 对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州主管部门管理全州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14、 负责本院并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察工作。

15、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资装备和枪支弹药。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完法、法律。

17、管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直属的社会团体。

18、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9、承办其它应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州法院设17个内设机构,设有政治部、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支队、立案庭、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技术处、翻译科17个庭室,机关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人员编制84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8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70.32万元,增长19.63%。其中:财政拨款867.32万元,比上年增加170.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差旅费、取暖费等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34.32万元;二是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预算相应增加1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867.3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0.32万元,增长19.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下降3.94%。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下降3.94%,主要是预算严格控制公务出差。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经济分类支出明细表

单位名称: 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科目)

基本支出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家庭补助

**

2

3

4

5

合计

867.32

622.4

84.7

160.22

一、类 204

707.1

622.4

84.7

其中:款05

707.1

622.4

84.7

其中:项 01

707.1

622.4

84.7

二、类 208

160.22

160.22

其中:款05

160.22

160.22

其中:项01

160.22

16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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