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州妇联是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州各级妇联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工作。
(二)指导、推进全州各级各类妇女组织的建设。加强农牧村基层妇代会的建设;推进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引导女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加强同全州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加强妇女协作团结,宣传她们的成就,扩大其社会影响。依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全州妇女事业的发展。
(三)结合实际,调查研究,加强对全州妇女工作的分类指导,积极探讨研究新时期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新思路。深入实际,经常了解分析妇女儿童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为党和政府制定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有关部门正确执行党和政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呼吁社会各方面重视调查研究妇女问题,努力做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四)指导和推动全州农牧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积极发动组织农牧村妇女群众脱贫致富;组织城镇机关妇女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五)指导全州妇女工作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先进妇女组织和文明美好家庭;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妇女技术培训和妇女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六)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努力提高我州妇女参政水平。做好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
(七)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州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制定。
(八)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敦促有关部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九)承办州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妇联单位内设办公室、儿童部、权益部、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发展部、组织党务部(新增)6个部门。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5万元,公用经费41.4万元,社会保障费用34.5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用支出162.9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4.5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人员经费支出99.08万元,公务费支出41.4万元,退休人员经费支出34.5万元。医疗保障支出2.92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1.4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按照不超过公用经费11.4万的2%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