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甘南州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对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宗教理论和政策,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起草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以及有关宗教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等;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监督检查有关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巩固好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七)管理有关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接待国内外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八)组织管理伊斯兰教信教群众的朝觐工作,规范零散朝觐活动。
(九)管理州级宗教团体,指导各宗教团体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十)在宗教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十一)指导和检查各县市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事项。
(1)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批。
(2)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审核;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批准。
(3)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审批。
(4)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内容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
(5)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宗教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南州宗教事务局有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3、佛教管理科、4、伊斯兰教管理科、5、基督教道教管理科。另外甘南州佛教协会和甘南州伊斯兰教协会挂靠我局。人员情况:甘南州宗教事务局局机关总编制人数为25名,其中: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10个,工勤编制2名。甘南州佛教协会事业单位编制2名,甘南州伊斯兰教协会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数2016年1月为24人,2016年3月薪调入3名,即2016年5月实有人数为27人。其中县级9人:局长、党组书记1人,专职副书记1人(正县级),副局长4名,佛协秘书长(副县级)1人,伊协秘书长(副县级)1人,副调研员(享受上一级待遇)1名;正科级干部4人,副主任科员3人,副科级4人,办事员7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3人。
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72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项目支出
我单位本年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2401款)部门预算数为211.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64.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4万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080501款)部门预算数为41.75万元,全部属于人员经费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6年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8.45万元,津贴补贴109.35万元,年终奖金3.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包括: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6万元,取暖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差旅费5.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72万元,包括:退休费41.75万元(含遗属生活费9960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3.97万元,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19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包括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我局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全部属于公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没有安排培训费和会议费。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6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安排3万元;
3、会议费:2016年预算没有安排会议费;
4、培训费:2016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培训费。
五、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60.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3.3万元,公务支出27.4。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72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分析:2016年的预算总数比2015年减少7.42万元,是人员支出数减少7.42万元,公务经费和2015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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