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制定全州森林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工作;指导县(市)森林公安机关在其主管机关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调查、了解、分析、掌握全州林区治安动态和资源保护形势,并提出工作对策,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出准确的依据。
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州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所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4、按照程序规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和需要自己组织侦查的重大、特大的或跨区域的森林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森林治安案件、事件、湿地保护案件、林业行政案件的督促、指导协调或查处侦破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装备、被装、警械、武器、弹药、交通、通讯、侦查等物资,业务器材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6、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业务宣传工作,民警教育、培训、立功受奖、吸收录用,警籍警衔管理、纪检监察、督察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的班子进行考核、调配。
7、办理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预防、制止和侦查各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9、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和林业系统内的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侦查森林火灾案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科、刑侦科、森林消防科、治安科六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2万元,公用经费3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共计287.2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269.7万元;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预算按经济指标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1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3万元,津贴补贴129.3万元,年终奖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2万元,其中: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电费6.5,维修费1.1万元,差费8.5万元,福利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7.5万元,住房公积金18.1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3万元,接待费0.66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6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万元;
(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机关运行费0万元;
五、无政府采购情况
六、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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