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根据州委秘发[2010]80号文件规定,甘南州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三)承担落实全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四)负责提出全州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政策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权限审批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九)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十一)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三)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承担甘南州“一江三河”地表水水质监测和七县一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合作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例行监测和空气自动站网络运行任务;合作市酸雨、硫酸盐化速率及降尘监测;合作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的监测;甘南州国控污染源、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甘南州七县一市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监测;环境评价、环境仲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污染限期治理、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等监测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要求,甘南州环境保护局设办公室、科技监测科、核与辐射科、政策法规科、污染防治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生态科七个内设科室,环境监察支队、核与辐射站、应急中心、环境监测站四个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环境监察支队、核与辐射站、应急中心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52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21.13万元,较上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33.37%。其中:人员经费467.72万元,较上年增加126.57万元,增长37.1%;公用经费53.41万元,较上年增加9.41万元,增长21.39%。
(二)项目支出
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415.9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72.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2。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7年预算收入521.13万元,预算基本支出52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6.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46万元。
(五)非税收入
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700万元,其中:排污费收入500万元、罚没收入2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8.5万元,较上年减少6.59万元,下降43.67%。其中:“三公”经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48.72%;会议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66.67%;培训费4.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5%。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万元;
3、会议费2万元;
4、培训费4.5万元;
5、机关运行费44.9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预算政府采购20万元,其中印刷类及纸制品5.4万元,网络建设费用2万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及耗材10.6万元,其他类2万元。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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