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的条款,贯彻实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制订全州藏语言文字、藏文古籍整理、编译工作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和发展全州藏语言文字信息网络,推进藏语言文字网络化进程,利用网络促进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处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情况。承担科技、教育、文化、儿童读物等书籍的翻译工作。
(五)组织藏语言文字各类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协调藏语言文字工作各地区及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学术研讨交流及藏文古籍的抢救、搜集、整理和出版规划工作。
(六)负责翻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四大班子发至农牧区基层的各类文件政策、法令、布告以及基层群众的藏文来信或上诉材料。
(七)承担州上各类大型会议的文字及口头翻译,翻译书写藏文会标、标语、名称等,编写会议藏文简报。
(八)负责翻译和检查自治州内生产的产品商标、说明书、商品价格标签,翻译审查和书写全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商户的公章、文头、信封、牌匾、奖状、证件、布告、广告、街道名称、路标、界牌及车辆的单位名称。
(九)对各县市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干部职工藏语言文字的培训教育进行业务指导。
(十)负责组织培训全州各机关单位藏语文辅导员。
(十一)加强同五省区藏语文工作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做好挖掘、整理、编辑、出版我州藏文古籍工作。
(十二)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招工、招干对象进行藏语文考试。
(十三)负责提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藏语言文字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的意见建议。
(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建议、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二)藏语言文字政策科
负责全州藏语言文字监管工作;负责制定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发展规划。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检查、督促、协调全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推动藏语言文字的学术研究、协作交流和人才培养。负责全州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执法检查。负责编纂、审定、出版全州各级各类藏语文学习、培训教材。
(三)藏语文古籍整理科
负责组织、规划、协调、指导全州藏文古籍工作,全面抢救、搜集、整理、编纂、出版州内藏文古籍文献,承担全州藏文古籍的考证、选题、审定工作;承担国家、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研究课题;参与跨地区藏文古籍协作项目和对外交流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和管理工作,完成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甘南藏族卷的编纂任务。
(四)翻译科
规划并组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儿童读物、农牧民法律法规等书籍和宣传材料的翻译工作;负责翻译州级四大班子发至基层的各类文件及州上召开的各类大型会议的文字及口头翻译;负责翻译、审定和书写各类公章、文头、牌匾、证件、布告、街道名称、商标、说明书、车辆门徽等,促进社会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负责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翻译的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工作。
(五)藏语文网络信息中心
开展藏语文翻译信息化研究,承担藏语文翻译电子数据库建设;负责藏语文规范化、标准化的电子数据建设;负责藏语文古籍资料信息库建设;负责藏语文翻译软件的研发和推广使用;负责建设和发展全州藏语言文字信息网络,推进藏语言文字数字化、网络化进程;负责承担日常藏语文信息报送和信息网络、网站建设工作。负责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的信息化工作。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州藏语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9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8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90.82万元,较上年减少24.71万元,下降11%。其中:人员经费172.92万元,较上年减少26.81万元,下降13%。公用经费17.90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下降5%。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90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129.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20万元,津贴补贴89.13万元,奖金5.51万元;
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20.26万元,其中: 办公费6.13万元,印刷费1.6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取暖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预算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72万元,其中:离退休费4.02万元,住房公积金14.10万元,生活补贴0.38万元,采暖补贴11.7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2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7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7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2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万元;
3、会议费1万元;
4、培训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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