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预算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数据公开 >> 预算公开
甘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发布日期:2017-04-25 作者: 来源:

一、部门职责

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民族法律法规,督促检查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理论、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政策建议。

⒉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⒊指导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监督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

⒋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⒌参与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

⒍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7、负责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清真食品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贯彻执行〈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饮食生活习惯。

8、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9、指导各县(市)民族工作,加强与民族乡的联系。

10、积极贯彻落实民族贸易民族服务器定点企业优惠政策。

11、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民委是根据州委组字【2007】132号文件成立的行政单位,正县级建制,下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社会事业科、监督检查科、清真食品科、6个科室,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清真食品科下设清真食品执法大队,也是正科级建制。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甘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31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9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58.5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7.7%。其中:人员经费190.8万元,较上年增加19.59万元,增长10.3%;公用经费27.1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1%。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81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45%。机关运行费25.3万元,无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3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万元;

5、机关运行费25.3万元。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

上一条:甘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下一条: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