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我办“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费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没有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0.74万元,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没有变动。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地市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依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费总额的2%列支的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没有变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安排填列,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 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保险等支出,现有车辆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