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预算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补充说明
2016年我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计3.5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为举办招生培训会;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2万元,我单位车辆编制1辆,按照财政每辆车预算3万元的运行维护费核算,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为没有出国事务。
二、关于公开不及时问题
按照《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我学校未充分认识到决算及时公开的重要性,经组织相关法律及文件学习,严格机关财务制度,保证每年决算及报表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学校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决算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决算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持续、高效的做好决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