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甘财预〔2018〕9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州各市、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中共甘南州委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领导全州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州委、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州检察工作方针、任务,并组织实施。
3.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4.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5.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6.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7.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领导全州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工作。
8.对全州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全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
10.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实践方面中遇到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全州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协同党委管理和考核各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协同编制部门管理全州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规定,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12.组织指导全州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州检察宣传工作。
13.规划、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4.负责其它应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共有内设部门14个,具体为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法警支队、翻译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1299.59万元增加321.15万元,增长24.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公用经费增加,以及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1620.74万元,比2017年预算1107.59万元增加513.15万元,增长46.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公用经费增加,以及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金纳入省级部门预算。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192万元减少192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2018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1272.41元,比2017年预算1033.30万元增加239.11万元,增长23.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以及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6万元,比2017年预算266.29万元减少103.33万元,减少3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仍有地方财政原渠道保障,不纳入省级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32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88.32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97.05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97.05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0万元减少0万元,2018年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3.75万元,比2017年预算1.71万元增加2.04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2018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0人次,主要为省检察院及其他地市检察院、人大代表来我州检察院的交流、调研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现车辆保有量10辆,2018年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计划购置车辆2辆),比2017年增加0万元,2017年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9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20.09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4.培训费3.57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3.57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5.会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2018年预算未安排相关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6.机关运行经费138.83万元,比2017年预算85.80万元增加53.03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首次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与地方财政在预算口径上有差异,无法与2017年预算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金额为4359.6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158.15平方米,价值900.79万元;业务用房7565.95平方米,价值2359.26万元;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价值257.3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86.26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万元,台式电脑17.5万元,便携式电脑25.9万元,传真机0.6万元,打印机5.52万元,碎纸机1.1万元,文件柜0.6万元,保密柜0.3万元,沙发(含茶几)0.4万元,保密密码专项设备15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电子检务工程)847万元,构筑物工程8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对下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情况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