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预算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数据公开 >> 预算公开
甘南州地震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2-14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地震局制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甘南州的防震减灾工作。2、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州地方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地震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组织震情会商会议,提出震情会商意见;负责对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的登记和调查核实;负责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分析判断地震活动趋势;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负责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3、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提供农牧村民居地震安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矿山塌陷等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和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4、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震情考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5、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救援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6、承担全州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7、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8、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9、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地震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健全,体系完整,设有办公室、宣传科研科、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应急救援科、农居安全科6个科室。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354.0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54.0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8.2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5.6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指出254.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35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09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329.09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5.17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净值为284.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价值273.49万元。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价值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本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2025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5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主要是工作运转经费,涉及财政支出2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5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9、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0、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1、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3、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5、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47、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8、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9、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1.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甘南州地震局

2025年2月14日

上一条: 甘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下一条:甘南州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