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中共甘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藏胞及国内亲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内市、企对口帮扶协调工作管理职能。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州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等。完成州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州委统战部内设科室9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族工作科,佛教道教工作科,伊斯兰教基督教工作科,藏区工作综合协调科,党外人士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侨台藏胞工作科。另外,部机关下设1个事业单位(甘南州国外藏胞服务中心),2个社会团体(甘南州佛教协会和甘南州伊斯兰教协会),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务不独立)。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甘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1个事业单位(即,甘南州国外藏胞服务中心),2个社会团体(即,甘南州佛教协会和甘南州伊斯兰教协会),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务不独立)。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为本级机关预算情况,无二级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489.1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与2023年预算1215.24万元相比增加273.88万元,增加22.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在职人员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2024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89.1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489.1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64万元,相比2023年1002.05万元增加131.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9万元,相比2023年128.83万元增加69.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3.88万元,相比2023年预算44.62万元增加19.26万元;
4、住房和保障支出92.81万元,相比2023年预算39.74万元增加53.07万元。
图2、支出预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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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9.1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191.2万元,相比2023年预算1092.24万元增加98.96万元,增加9.0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另外2023年部门预算在财政预算系统审批时住房公积金预算数比实际需要有缺口,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7.92万元,比上年增加174.92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6个,单位运转及统战专项工作经费。
其他项目2个,属于2024年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及相关待遇。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预算1.8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会议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图3、“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支出预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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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5.56万元,比上年85.46万元增加0.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净增加2人。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22.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福利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56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5.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年初固定资产原值211.13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40.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0.58万元,无形资产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其他项目中本年度预算专项业务费单位运转经费297.92万元,用于单位运转、全州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宗教界及侨台藏胞慰问工作等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开支。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其他项目8个,其他项目中本年度预算专项业务费297.92万元,用于单位运转、全州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宗教界及侨台藏胞慰问工作等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开支。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297.9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的进展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反映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6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3、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中共甘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