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单位基本情况
州委政法委是州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履行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工作。
(三)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定,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甘南、法治甘南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州法学会。
(十)完成州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调整
州委政法委内设职能科(室)8个,即办公室、队伍建设指导科、宣传信息科、执法监督科综治协调指导科、维稳协调指导科、反邪教协调指导科,“网格化+十户联防”工作办公室,扫黑除恶办公室。
2、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共计37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8名,参公0名,工勤1名。实有人数共计37人,财政拨款供养人员48人,其中:在职37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1);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2);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4);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件表7);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见附件表8);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见附件表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10),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表1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数合计1491.28万元。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14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49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1.28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预算数合计1491.28万元。其中:2013101基本支出653.46501万元,项目支出597万元;208050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20.6316万元,占1.34%。其中:基本支出20.63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69.944592万元;占4.69%,基本支出69.9445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4.183258万元,占0.28%,其中:基本支出4.183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10110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803595万元,占1.06%,其中:基本支出17.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2.303948 万元,占0.82%,项目支出0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5.619866万元,占 1.04%,其中:基本支出15.6198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3456万元,占0.02%,其中:基本支出0.3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合计67.013408万元,占4.5%%,其中:基本支出67.013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1491.2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增加26.14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201-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数为653.47万元。
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29.73万元。
3. 210-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44.07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67.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894.28万元;公用经费597万元。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14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职工福利费和县级干部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等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指标,其中:1、301-工资福利支出合计758.91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114.74万元。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合计20.6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会议增多。
4.培训费预算数为13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64.88万元,其中办公费241万元,印刷费26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60万元,会议费13万元,培训费13万元,福利费4.32万元,其他交通费39.54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州本级项目采购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对9个专项业务费项目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当年项目预算数为59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597万元。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2.非税收入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9.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0.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11.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13.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9、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3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6、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7、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8、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9、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州委政法委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