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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3-06-08 作者: 来源: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科。

5、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

7、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8、负责林业产业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涉及林业和草原相关任务要求。

11、拟定全州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

13、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与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州林业和草原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为正处级州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草原保护建设科、自然保护管理科、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科等八个科室,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0名、工勤4名,截止20211231日,实有工作人员24人,退休人员27人,遗属5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甘南州木材检查站

2、甘南州林政稽查队

3、甘南州草原监督管理局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甘南州林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2、甘南州林木种苗管理站

3、甘南州草原工作站

三、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本报告公开内容为2023年机关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4.0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2。其中:财政拨款634.05万元,较上年552.66万元增加81.39万元;统筹结余资金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非税收入0.3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634.0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34.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1.39万元,增长12.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过渡期奖励性补贴预算56.64万元,新增其他补贴支出12.53万元及增加的各项社会保障缴费等。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4万元。其中:2080501离退休费51.52万元占比53.37%2080505机关所有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83万元占比42.2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万元0.43%

卫生健康支出27.42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05万元占比62.1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5万元占比6.0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61万元占比49.6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占比1.34%

农林水支出475.32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475.32万元占比100%

住房保障支出34.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4.77万元占比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4.0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7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52万元。

(二)专项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支出60.0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工作经费40.0万元,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0万元。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期末单位实有人数24人,按照6000/人·年的公务运行经费标准,2023年预算列支机关运行费14.4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单位固定资产1843.06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060.47万元,通用设备722.28万元,专用设备17.82万元,家具用具22.59万元,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设施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利息收入)0.3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无重点项目安排。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整体预算634.05万元绩效目标:2023年,全州林草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高度聚焦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纵深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科学高效保护和利用林草资源,加力加速打造绿色经济发展引擎,全力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专项支出绩效情况。2023年预算专项支出60.0万元。

预算工作经费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保障林业和草原局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按期保质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草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预算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加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监测预报体系,州属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44、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5、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0607

 

附件:1.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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