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国家和省上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和意见;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州林木种苗发展规划,指导林木种苗、采种基地、良种基地建设工作;
(3)、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核发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4)、负责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保护建设和管理;
(5)、组织林木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
(6)、负责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7)、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
(8)、参与制修订有关林木种苗的地方标准;
(9)、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行政案件;
(10)、开展甘南高原优良苗木驯化繁育实验研究工作,指导和推广苗木培育新技术,新品种;
(11)、组织并引导全州林木种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林木种苗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营销,不断提高种苗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科学化、组织化水平;
(12)、完成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南州林木种苗管理站系林业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室、技术室四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在职职工10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9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218.5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44.44万元,增长25.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18.5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18.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4.44万元,增长25.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70万元;
3.农林水支出150.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5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9.64万元( 基本工资50.27万元; 津贴补贴61.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7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3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万元; 住房公积金13.48万元;医疗费0.07万元;绩效工资3.86万元;奖金23.6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6.16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福利费1.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5万元(生活补贴3.06万元;退休费24.19万元)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工作经费:办公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固定资产原值464.8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07.8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为利息收入。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本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作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1.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站2023年单位支出绩效目标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站
2023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