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省委宣传部的要求,布置全州宣传工作;
2、指导全州宣传文化系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省委宣传部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州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负责指导全州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的工作;
5、负责规划、部署州直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6、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7、负责提出全州宣传思想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
8、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9、贯彻中央和省州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
10、完成省委宣传部和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州委宣传部设办公室、新闻宣传科、理论教育与意识形态科、文化艺术科、传媒出版科、精神文明创建科、州委报道组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州委宣传部核定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2人,共有编制32人。现有正式职工29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6人,工勤3人。现有退休职工7人。
三、2021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5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61万元,专项业务预算拨款收入258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432.69万元;
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9.8元;
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3万元;
四退休费支出13万元;
五是各类保险缴费81.99万元;
六是专项业务费258万元(其中包括党报党刊148万元、宣传工作经费40万元、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经费5万元、兰洽会、文博会参展经费10万元、农牧名思想教育经费5万元、扫黄打非专项经费20万元、新华网站技术服务及维护费30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接待费2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8万元。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经费预算4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印刷费、广告宣传牌制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