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机关党建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关党建
中共甘肃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19 作者: 来源: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2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财政厅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党组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抓好整改工作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十三届省委把财政厅列为第一轮巡视对象,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财政厅班子建设和财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诚恳接受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组领导水平、促进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厅整改工作的协调部署和跟踪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专门负责整改落实。驻厅纪检组全程监督巡视整改工作。

(二)及时传达学习。巡视反馈会后,厅党组即在全厅范围印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明确要求全厅上下充分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班子成员到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工作职责,主动对号入座,逐一对照认领,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处室(单位)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进整改任务全面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精心制定方案。厅党组聚焦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条梳理分析,针对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对每一个问题都细化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下去,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落实。

(四)层层压实任务。厅党组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5次厅领导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对每一项整改任务及时研究、跟进落实。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立知立行、即知即改;对限时整改的问题,及早研究、倒排时间、细化步骤,确保按期完成。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同时,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我们对全省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没有遗漏、不留尾巴。

二、以从严从实的举措确保整改实效

通过深入细致整改,党组领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四个自信”更加坚定,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更加完善,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有机衔接、有序推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主动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呈现出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良好局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政治站位还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针对“积极研究国家层面财经政策、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脉络,从大处着手组织推进财政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5月3-4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邀请专家学者对全厅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

二是通过处务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再次学习全省经济工作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动向和政策趋向,提升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推进财政工作的能力素质。

三是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管理改革等,精选编辑财税体制改革专家观点摘要5期,及时跟踪最新研究成果,印发全厅干部职工学习政策理论,拓宽工作视野。

四是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针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印发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存量债务置换、债务风险监测、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并已组织开展全省隐性债务摸底排查、置换债券资金自查、债券项目填报工作。针对精准脱贫,今年以来,厅党组先后召开10次党组会、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3次厅长办公会、2次厅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推进落实措施;切实发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资金保障专责工作组牵头单位作用,制定工作办法,组织省发改委、省扶贫办7个成员单位研究部署全省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工作;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落实全厅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已足额筹措落实2018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制定脱贫攻坚领域财政问题整改方案,组织4个工作组赴市县开展督查,测算了省级部门2018-2020年脱贫攻坚财政投入需求规模。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我省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经汇报衔接,4月23-25日,财政部专程到我省调研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问题2:针对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次数较少的问题。

4月28日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每位厅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5月2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原文;5月3-4日,邀请专家学者为全厅党员干部进行十九大精神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在2018年第三期全省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上,专门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

问题3:针对“在解决环境污染、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方面投入明显不足,与实际需求差距甚大”的问题。

一是4月3日,专程赴财政部就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汇报,财政部在实地调研后,对我省矿业权退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中央财政将对祁连山生态保护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是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加大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是落实省政府全省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和奖励工作先进市州;会同省住建厅制定《甘肃省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方法、分配程序和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四是配合省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对祁连山生态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现场督查,下发督查情况通报,配合开展规划省级评估工作。

五是建立张掖、武威两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情况周报制度,督促加快项目资金拨付使用。

六是省财政2018年预算安排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用于支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等。

问题4:针对“省财政厅作为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宏观顶层设计的综合部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的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用问题来找差距、理思路、明对策,4月份,组织专门力量从全国、周边、自身三个维度,全面研究了全省财政工作和运行情况,深入剖析了涉及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从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等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7年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创新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依法减退税,通过取消、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等方式,为企业及个人减负;从2017年5月31日起,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项目。

三是对脱贫攻坚、教育优先、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方面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两州一县”教育脱贫、县域财源培育、政府引导基金等调研或课题研究成果,提出财政支持政策建议。

四是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制定《甘肃省财政支农资金在“三变”改革中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办法(试行)》,推进全省农村“三变”改革。会同民政等部门,从2018年起,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五是与相关部门制定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实施方案,对现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进行分类梳理,归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提高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的运行效益和社会效益。

问题5:针对“在推广应用PPP模式上,思路受限、把握不准、指导不足,省级层面尚无大的突破,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概念不清”的问题。

一是3月16日,举办全省PPP项目库规范管理培训班,传达学习全国PPP项目库规范管理工作交流会议精神,邀请专家对各市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和省交通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推进中川机场三期PPP项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联合体已提出初步实施方案。待国家发改委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后,立即启动编制PPP项目“两评一方案”,尽早落地实施。

三是经积极推荐,近期张掖、榆中因推广PPP模式工作有力,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四是组织省级有关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开展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对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81个项目,组织专家全面复核评审,清退项目17个,保留项目64个。

五是按照财政部加强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要求,组织市州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自查,对我省13个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发挥示范作用。

问题6:针对“我省基础设施欠账多,资金需求很大,经济发展也长期需要投资拉动,过去在国家政策相对宽松时期,没有抓住机会举债融资”的问题。

一是对照中央财政预算报告,梳理完成《关于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工作方案》,报请省政府印发各部门,明确各部门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发展的项目和资金;已会同省发改、教育、体育、新闻出版等部门,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和申报交通、环保、教育、体育事业等项目资金,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积极争取中央增加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向省政府报送了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经审定后,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确定6月14日发行政府债券。

问题7:针对“作为财政管理职能部门,应收缴的督促入库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会同省国税、地税部门拟定《甘肃省税收保障办法》,已以第142号省长令印发执行。

二是坚持财政收支旬月报制度,及时分析掌握财政收支动态及变化,对收支波动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三是实施全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已按程序确定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开发供应商,向省级220多家执收单位征询业务需求,并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市县改革落实工作。

四是督促对口部门按照非税征收计划,及时足额上缴各类非税收入。

问题8:针对“一些企业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问题。

一是督促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及时上缴欠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二是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进一步核实应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额。

三是对有关企业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进行审核甄别,下发通知督促上缴。

问题9:针对“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化解过剩产能资金中的899万元结存财政账户”的问题。

已在2017年7月5日将化解过剩产能结余资金全部收回,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问题10:针对“财政的专业研究、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不够”的问题。

一是根据年度调研计划,已就社会保障、税收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矿业权退出等方面组织开展调研。

二是坚持旬报月报制度,及时分析财政收入增减变动的深层次原因,把握预算执行的特点和走势,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拟定《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是在财政、发改、国土等23家门户网站公开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倒逼预算单位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问题11:针对“谋划财政工作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够,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一是根据省政府要求,调整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政策,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特色产业贷款和产业基金落地实施。

二是省财政通过筹措安排和整合部门专项,支持设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母基金。

三是会同省旅发委制定出台《甘肃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旅游产业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配合省旅发委重新设立省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四是配合省农牧厅督促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开展担保业务,实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担保业务进展情况。

问题12:针对“审计发现,截止2014年底,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结余资金中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较同期国债低0.75%”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甘肃省省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试行)》,对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范围、方式、操作流程、参与银行资格、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及相关各方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经省政府同意,已会同省人社厅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确保保值增值。

问题13:针对“2012年以来,先后设立的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放大作用明显不够”的问题。

一是已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服务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省财政出资产业基金,以资本金方式划入甘肃金控集团,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和收益。

二是已建议对部分未有效发挥作用的投资基金清理整合。

三是建立季报机制,加强监管,督促基金管理机构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和收益。

四是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问题14:针对“有的工作缺少深入思考,依规办理意识不强,如垫付到期国债转贷本息”的问题。

一是对全省各级财政为履行我省国债转贷偿还主体责任累计垫付资金进行全面核实,积极与相关欠缴部门衔接,切实做好往来挂账清理工作。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对国债转贷资金进行催收和对账。

三是致函欠款单位,再次催收国债转贷本息资金并要求相关部门制定还款计划。

问题15:针对“基金的引导性和收益率不理想”的问题。

一是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服务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省财政出资产业基金,以资本金方式划入甘肃金控集团统一管理。

二是会同省旅发委启动旅游产业投资资金政府出资退出程序,停止拨付第三期旅游产业投资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并收回了张掖山水文旅集团待投财政资金;积极配合省旅发委、省金控集团遴选懂管理、专业水平高的基金公司,重新设立省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三是通过金控集团督促基金管理人按要求落实基金整改方案,加快投资进度,并按季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将按相关规定报请省政府启动财政资金退出程序。

四是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将进展缓慢的兴陇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投资基金中财政出资资金收回。

问题16:针对“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不仅“管”的工作还有欠缺,“理”的工作就更加薄弱”的问题。

一是在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和变动预算时,已将省级支出明确到具体执行单位,对市县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列,资金落实到具体市县的比例达到88.1%;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预算级次原则上一律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按规定办理。

二是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办法;靠实支出责任,明确支出时限,中央新下达的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在30日内全部分解下达,部门管理专项6月底前达到60%以上。

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用款计划管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收到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后,全部在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四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所有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均设置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预算同步申报审核。扩大重点专项绩效评价范围,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政策等绩效评价试点。

问题17:针对“因素分配法虽然减少了人为操作,但在专业因素和通用因素的设定上,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完善,目前存在着机械执行多、灵活性不够”的问题。

一是结合调研,对专项资金分配因素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再研究、再分析。目前,已调整学前教育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分配因素及权重,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主动与预算单位沟通衔接,对一些个性问题在安排资金时统筹考虑;充分考虑我省脱贫攻坚实际,严格落实增列专项资金预算、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省级对深度贫困县去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高于市县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安排深度贫困县区财政专项资金时不低于当年资金的50%。

问题18:针对“路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用被‘一刀切’,无法满足日常上路执法的需要”的问题。

路政执法部门的车辆运行费由单位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在其公用经费标准内,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在此基础上,2016-2017年,省财政又按每辆车3万元的标准,增加了路政执法部门车辆运行费用2400万元。另外,省级财政每年将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入的20%,安排用于补充路政执法车辆运行费等公用经费。

问题19:针对“财政数据平台在结果的综合运用上还显不够”的问题。

一是研究建立数据平台应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

二是建立数据平台使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推广应用甘肃财政数据平台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财政局和厅内各处室广泛运用数据平台结果,将其作为加强资金监管、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督促考核支出进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数据核对,分析查找问题,及时核实处理,规范业务办理。

三是开展平台应用工作培训和调研,以用户需求为导向,设置多层级、多维度、多口径查询分析模块,进一步优化完善平台功能。

四是审计署驻兰特派办审计后指出,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版本统一、标准统一和编码统一的基础上,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贯通的全省财政数据平台。该平台较好的实现了财政资金从指标下达到最终支付的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提升了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水平,成为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收支进度、规范财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问题20:针对“省级财政在资金拨付后跟踪问效不够,对钱是怎么花的、花的效果怎么样缺乏有效的监管”的问题。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印发省本级专项资金绩效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对省直部门2018年度经济事业发展类专项,从项目实施管理、执行进度、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监控,监控结果作为当年预算执行和下年度预算安排及政策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结合财政部安排,组织各市县、各部门对2017年度中央补助我省的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省安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陇南市尾矿库治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检查,收回未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资金。

三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情况月报制度,从5月起按月统计全省各级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时掌握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有效解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结余率高等问题。

四是会同省农牧厅、林业厅、兽医局完成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工作,相关自评情况已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驻甘专员办。

五是配合省人社厅对养老保险等基金开展监督检查;配合专员办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医院异地结算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是在编制2019-2021年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时,明确要求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凡绩效评价差、没有完成或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取消或压减。

问题21:针对“预算切块下达后,对市县的财政工作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有力监督”的问题。

一是围绕财政法规、财政政策、财务管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等方面,举办市县财政人员、乡镇财政所长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财政干部预算管理和资金监督能力。

二是对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中职免学费、中职教育教师培训等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是督促各市县、各部门已将2018年度预算全部在指定网站及时公开,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实行阳光财政,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提出了完善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制定印发《加强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市县财政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五是对市县相关人员,就世行贷款项目实施、社保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扶贫、政府会计制度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问题22:针对“下拨部门、地方的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造成滞留和结余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制定印发做好2018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组织力量加大清理收回力度,加快存量资金支出进度。

二是按月统计存量资金支出率和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将暂形不成支出的存量资金全部清理收回同级财政,收回资金除按规定继续用于原项目的外,可统筹使用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是按照财政部预算执行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市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督促市县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扩大省属学校和市县教育项目资金使用自主权,由用款单位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实际需要安排使用,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益。

问题23:针对“兰州市S459#(903)北延段道路工程项目未实施,导致资金滞留。省车辆通行费预算安排用于二级收费公路交通工具更新、高速公路养护资金,未及时督促预算单位调整预算”的问题。

一是2017年7月,已将省级财政下达兰州市S459#(903)北延段道路工程未使用资金收回省级统筹安排使用。

二是已于2016年12月21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请2015年及以前年度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的函》,批复省公路局将二级收费公路交通工具更新、高速公路养护等资金调整用于公路养护建设。2017年5月,审计署肯定了我省及时批复调整该项资金预算的做法。

问题24:针对“当前市县财政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4月21日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坚持问题导向,用问题找差距、理思路、明政策,查摆出市县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要求主动认领,限期整改。

二是组织市县财政人员参加财政部业务培训班;围绕实施预算法、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预算执行等,组织市县财政、部门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是及时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指导市县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制定《加强预算执行加快支出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从政策措施、工作安排、预期目标等方面进一步指导市县做好预算管理工作;着手研究制定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加大市级财政对县级的指导和监管力度。

问题25:针对“市县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甚至虚报冒领的问题,急需加强省级财政对下监管”的问题。

一是省财政厅组成6个省级检查组,市州财政局组成10个检查组,从5月7日开始,以“上下联动”的方式,结合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对47个贫困县(市、区)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现场检查,深入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涉农资金整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驻厅纪检组同步跟进开展督查,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截至5月28日,已完成对会宁等21个县的检查,按计划6月20日前完成重点检查工作。

二是报请省政府出台了《2018-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检查范围和总体要求等,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保障作用。

(二)关于党的建设实效性不强,机关党建“边缘化”,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26:针对“议事决策规则不健全,会议随机性强,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甘肃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对各类会议进行规范。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厅党组会议17次,厅长办公会议5次,传达学习重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大政策落实,专题研究巡视整改、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等。

三是整合会议类型,将厅内会议归并为五类,即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长办公会、厅领导专题会、周例会;坚持研究重大事项先有议程,中有记录,后有纪要,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问题27: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指定专人,分类记录党组会议、厅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长办公会、厅专题工作会,并要求实事求是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记录统一保管。

问题28:针对“厅党组没有系统研究部署过机关党建工作,多是借业务会议‘搭便车’”的问题。

一是今年以来,厅党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党建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厅机关党建工作,并专门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二是机关纪委组织专人,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座谈了解、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督促各支部加强党建工作。

三是制定省财政厅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省直机关工委审定。

问题29: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大于内容,虽然邀请专家讲课比较多,但授课内容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讲用脱节,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制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方式、时间、责任部门、重点交流发言人员、讨论主题。

二是1-5月,已组织召开6次中心组学习会议,紧跟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全厅处以上干部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三是2月份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了专题研讨,厅领导和部分处室负责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交流发言、畅谈体会,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问题30:针对“班子成员普遍存在抓业务多、抓党建少的现象,泛泛要求多,与分管同志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征求意见建议少”的问题。

厅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处室共同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问题31:针对“厅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薄弱,机关党委书记近几年更换频繁”的问题。

一是加强向省直机关工委汇报工作,保持机关党委书记相对稳定。

二是已经按照省委《关于<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要求整改到位,目前机关党委(纪委)已配备9人。

问题32:针对“机关一些党支部书记不熟悉党建知识,不会抓工作,以业务管理代替党建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纳入省财政厅2018年干部培训计划,年内对全厅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

二是选派6名支部书记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举办的支部书记集中轮训。

三是按照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对部分党支部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增强各支部书记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

四是组织全厅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培训,增强各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问题33:针对“‘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

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落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安排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全厅党员干部积极加入陇原先锋微信平台、厅党建微信群,及时学习宣传党建理论,了解最新动态。

问题34:针对“2013年查摆出的深入基层调研解决问题少,至今没有得到改进”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中共甘肃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其中对调查研究从统筹安排、调研效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是围绕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运行和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8年重点调研计划,确定调研题目28个,明确了调研内容、时间、地点、带队领导、牵头处室等。目前,已对省以下法检两院经费使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及矿业权退出、“两州一县”教育脱贫、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矿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需求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工作建议。

三是成立调研组,对庆阳、定西、平凉、陇南等4市州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问题35:针对“部分职工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发放”的问题。

在多次到房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沟通衔接的基础上,厅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征求相关退休老干部及在职职工的意见,专门研究解决方案,提出了住宅楼初步核算办法和办理、发放产权证事宜,目前正在进一步征求房管部门以及律师的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力度不足,任性“花钱”现象仍然存在,资金分配和内部管理存在廉政隐患的问题

问题36:针对“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上认识到位但措施还不到位,存在依靠派驻纪检组落实工作的倾向;班子成员积极主动管好‘责任田’的意识还不强;处级领导重抓业务轻抓作风的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一是4月8日,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靠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支持驻厅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廉政谈话和“两个专项检查”各项任务落实,实现谈话全覆盖。

二是4月21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在各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或纪检专干,协助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

四是分层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

问题37: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和一些处长有‘老好人’思想,对分管处室及干部真抓真管不够,处以下干部尤其是一般干部压力感不足,有的甚至还无动于衷”的问题。

一是开展廉政谈话,分层分级提醒约谈,强化纪律约束,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在厅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上,专题学习林铎书记和唐仁健省长关于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查摆问题,传导压力,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三是对党组会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建立月报制度,落实到人,及时跟进,销号办理,对逾期未办、质量不高的进行问责。

四是建立周例会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计划,督促跟进落实,提升工作效能。

问题38:针对“2016年至2017年前9个月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议题少”的问题。

今年以来,厅党组先后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中2次进行专题研究。4月21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问题39:针对“领导干部谈话约谈工作没有实现全覆盖”的问题。

4月17日,厅党组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廉政谈话的通知,明确谈话范围、谈话内容和谈话方式,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全程督导,确保廉政谈话取得实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处级干部、处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分层分级进行了谈话,实现了全覆盖。

问题40:针对“派驻纪检组“三转”还没有到位,监督作用发挥还有欠缺,监督的方式方法还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已退出承担原机关审批事项1项。

二是结合“两个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

三是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2016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件进行“回头看”,查找不足,在今后的问题线索处置中严格规程,快查快办,不拖延、不延误,确保案件查办质量。

问题41:针对“机关财务向下属单位借款”的问题。

按照制定的还款计划,已归还绝大部分借款,剩余年底前还清。

问题42:针对“财务报销中出现‘白条’报销的现象”的问题。

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财务规定处理相关会计账务,杜绝“白条”报销现象。对临时雇佣人员劳务费、聘请人员授课费等,根据劳务合同、邀请函等凭据发放相关费用。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问题43:针对“财会培训中心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已下发通知要求财会培训中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财会人员素质培养,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和管理水平。

问题44:针对“印刷费数额较大,且在印刷企业的确定上缺乏公开透明;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采购方式也不规范,公开招标采购率偏低”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人逐项核实2014-2017年印刷费,主要是全省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印刷专项支出,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商,招标资料齐全;已研究确定,从2018年起全省票据印刷费与厅机关印刷费单独核算,分账处理。

二是专门下发通知,对零星印刷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问题45:针对“厅办公楼2000年初建成后,由于与多家装修单位存在超付、少付工程款等原因,至今整体工程未进行决算”的问题。

办公楼从建设到现在跨度20多年,有些公司已注销、有些公司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为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后,经专题研究,决定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厅办公楼进行财务竣工决算评审,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凭其所出具的评审结论和法律意见书办理厅办公楼固定资产财务结转和资产移交工作。

问题46:针对“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主动听取和采纳部门意见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省财政厅“1+7”内控制度办法,找准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细化内控措施。

二是按照“先定办法,再分资金”的要求,保证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配和使用资金,坚持处务会集体讨论,按程序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

三是自巡视开展以来,我厅又制定和修改完善了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学前教育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省属高校政府债务救助、省属高校化债以奖代补、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省级旅游发展、省级民航和综合运输发展等多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是对财政管理的专项资金,规范分配和决策程序,充分听取厅内监督、预算、绩效等处室意见,落实预算管理有关环节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和人为因素,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分配科学性、合理性。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差距,一些违规问题没有彻底刹住,少数机关干部作风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问题47:针对“厅机关公务用车与下属单位车辆共16台由后勤中心统一管理,存在着未严格执行车改政策的问题”的问题。

修订完善《甘肃省财政厅机关车辆管理补充规定》,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车辆管理原则,将机关公务车辆和厅属事业单位车辆分别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登记审批制度,建立出行记录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使用效益,节约经费成本,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

问题48:针对“一些干部管钱、分钱的优越感根深蒂固”的问题。

一是把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厅党组先后2次召开会议,针对省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实施方案。

二是4月28日召开全厅动员大会,传达学习林铎书记和唐仁健省长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

三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当前“四风”问题的新表现,认真对照“八种病相”,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

四是组织观看折达公路警示教育片,提醒全厅干部职工汲取教训,检视自身,主动查找作风问题,同时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立“作风建设年活动”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监督。

五是对脱贫攻坚工作和巡视反馈涉及作风问题处室和人员的处理情况在全厅通报,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问题49:针对“有的干部工作拿不下来,却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处室工作效率低,有等待排队办事现象”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工作作风整顿,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责追究制等8项制度,确保办事人员不跑空趟、不排队等候,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是进一步精简优化工作流程,取消下达扶贫资金监督局内审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三是对存在工作态度生硬、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的人员由厅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深刻检查;对个别办事效率不高、排队办事的处室,由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对反映的问题主动认领,认真反思,改进作风,严肃整改,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50:针对“一些年轻干部进取心不强,责任心不够,作风懒散,办事拖沓”的问题。

一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开展廉政谈话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党组书记与厅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处室负责人与分管人员分级分批开展谈话,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纪律性差的干部。

二是3月份举办全省财政系统处科级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培训班,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当前我国财政形势及政策取向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问题51:针对“一些处室考勤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各处室考勤管理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在4月中旬对第一季度考勤情况在全厅范围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五)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轮岗交流不及时,混岗混编情况普遍的问题

问题52:针对“动议、酝酿、听取意见不充分,班子成员之间对干部拟任岗位提前沟通不够”的问题。

5月4日厅党组会议重申,干部选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定执行,做到选任动议充分酝酿,班子成员意见充分听取,坚决按标准、按程序选人用人,严格把好程序关,坚决做到不成熟不上会、酝酿不充分不上会。

问题53:针对“党组研究干部议题记录和干部考察材料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组会议研究干部选任事项报告内容,全面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

二是规范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事项记录,细化干部考察材料,详实完整记载干部选用全过程,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忠于历史、查有凭据。

三是运用个人谈话推荐、大会推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提高民主推荐质量,既做到不唯票,又做到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

问题54:针对“存在着一大批副处长、调研员以及一般干部长期固定在一个处室、一个岗位工作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2017年10月以来,已轮岗交流处级干部23名。

二是待机构改革完成后,结合空缺处级岗位选任工作,充分考虑政策规定和特殊需要等因素,兼顾多岗位培养干部和人岗相适原则,分批次平稳有序进行轮岗交流,重点解决部分人员在同一处室、同一岗位长期工作的问题,保证干部资金双安全。同时,积极探索双向选择等方式,有效推进综合与业务处室之间、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岗位之间的人员交流。

问题55:针对“干部年龄老化问题、断层问题已有显现,处级干部平均年龄达到52岁”的问题。

一是结合目前处级职位空缺较多的实际,注重在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等层级选拔一批年轻干部。

二是畅通干部出口,推动干部有序交流。

三是加大招录、遴选力度,充实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优化干部梯次结构。

问题56:针对“部分处室人员力量不足,借用干部较多,新进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问题。

一是2017年9月以来,我厅通过公开招考、组织选调、军转安置等方式,已补充19名工作人员到岗工作,部分缓解了个别处室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

二是计划遴选一批成熟型、复合型、高学历,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专业人才,进一步解决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严格按照现行政策,结合实际,严把进人关口,今后新进人员采取招考、遴选为主,选调、政策性安置为辅。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通过改革的方式破解增人数额限制等难题,有效解决编制空缺和人员不足的矛盾。

问题57:针对“厅机关部分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情况,存在占编不到岗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按照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要求,厘清处室与中心的职能,调整优化分工,理顺工作关系。

二是已对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后未到岗造成混岗的问题进行了解决。今后新进人员按照我厅干部岗位锻炼有关规定,在锻炼期结束后,一律按编安排岗位,新提拔干部一律按时到职到岗。

(六)关于对扶贫资金管理整合不充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58:针对“2017年,全省22个部门管理的涉农资金,绝大部分资金都有规定用途和项目,市县无法针对脱贫攻坚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到‘缺什么、补什么’”的问题。

一是对省级13个部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20项、省级14项涉农资金逐项核算资金规模,提出分县计划,汇总形成了《甘肃省2018年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提请省政府审定。整合方案省政府已于4月18日印发执行。

二是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项目资金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由贫困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自主安排使用。

三是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对贫困县2018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进行了审查,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确保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优先保障“一户一策”的要求,指导贫困县修改完善2018涉农资金整合方案。

问题59:针对“2017年全省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仍然跟着任务、戴着帽子下达,并且由行业部门实行清单管理和年终考核,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整合”的问题。

一是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试点贫困县整合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突破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的20项资金范围。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允许部门下达约束性任务,并做好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衔接。

三是印发《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纳入整合范围的每项中央涉农资金分配给58个连片特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有关部门、市县不得指定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提高市县自主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

四是印发《关于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增幅保障工作的督办通知》,督促省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政策规定,对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20项、省级14项涉农资金“应整尽整”,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用于贫困县的增长比例达到国家标准。

问题60:针对“在涉农资金分配过程中,还存在着同样类型项目多头安排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4月17日,报请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财政、发改、国土、农牧、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甘肃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政厅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是在农业、林业等涉农领域,以“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逐步对行业内涉农资金进行源头整合,解决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管理的问题,避免造成浪费。对危房改造项目,省级已统一最低补助标准。

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已督促各涉农部门按原渠道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并明确由贫困县根据实际自主安排使用。各县区2018年统筹整合规模已报经省政府批准,于4月18日下发到县。

四是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省、市、县对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的,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实施差异化补助。

(七)关于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

问题61:针对“抽查省财政厅对2014年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厅党组在减少省级预算专项资金、清理厅内处室集中管理资金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将省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项由2014年的227项压减到2017年的85项、2018年的70项,并随政府预算一同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已将各部门明确具体实施项目的专项资金全部细化列入部门预算,部门尚未明确具体实施项目、需部门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按政策测算申报的,由财政集中管理,据实核拨;已将对市县转移支付的88.1%细化明确到具体市县,超过中央70%的要求,暂未明确到市县的资金,主要是一些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要根据政策调整完善、实际发生数(如:在校学生数、低保人数等)情况分配下达的资金。

三是已通过调整结构,压减专项等措施,减少集中管理专项,重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抓好整改巩固

下一步,我们继续以严肃认真负责态度,有力有序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站位,不松气、不歇脚,用完善的制度巩固成果、用具体的措施防微杜渐、用严明的纪律规范行为,防止新的同类问题再发生。

二是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对建立长效机制需长期坚持的问题,以真改、实改、彻底改劲头和韧劲,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举一反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奋发有为的姿态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的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问题解决、作风转变和财政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1—8891108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1108室

邮 编:730030

电子邮箱:284542858@qq.com

中共甘肃省财政厅党组

上一条:对标巡察工作要求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下一条:林铎在甘南定西天水检查指导防汛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时强调 有力有序组织开展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努力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