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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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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政府采购法和宣传的19个问答
发布日期:2015-09-20 作者: 来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答: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有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政府采购的职能是什么?

答:政府采购的主要职能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3.政府采购部门受哪些单位监督?

答: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督部门,同时政府采购部门还须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4.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哪些?

答: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最低要邀请几家供应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采用邀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必须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共同参与。

6.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7.供应商中标后能否以分包方式来履行合同?

答:《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8.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

答:政府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或者中止合同。有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9.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否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

10.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应在几日内予以答复?

答: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

11.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如何办理?

答: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所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吧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12.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应怎么办?

答: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3.单位和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否指定供应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4.审计机关采用何种方式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答:审计机关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的方式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15.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条件是什么?

答:《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17..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应如何处理?

答:《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18.监察机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19.对故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如何处理?

答:对故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单位和个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个人处分。

上一条:甘南州财政局发改委关于印发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州财采[[2015]7号)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