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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作者: 来源:甘肃省财政厅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我厅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并书面责成相关“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限期进行整改。截至2024114日,仍有1家机构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五条有关规定,现将违规机构名单予以公告。

  上述机构应当充分认识无证执业的违法性、危害性,尽快办理注销营业执照或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等。各单位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意核实其执业资格,如需查询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情况,可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在“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栏目查询。

  社会公众如发现上述机构在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期间,存在开展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包括: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的,欢迎向我厅举报。举报电话:0931-88910768891080;公众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1031房间或将举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33857333@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要求整改的“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甘肃省财政厅

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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