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08(带传真)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
2.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