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加大州本级财政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资金支持,经州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列入专项扶贫资金1566万元。按照重点支持临潭、舟曲两县实现2019年脱贫摘帽的原则,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结
合我州脱贫攻坚实际,编制了2019年州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经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下达,请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财农二[2017]41号)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甘财农二[2017]79号)规定要求,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落实实施进度,确保资金支出质量。
甘南州财政局 甘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