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我国将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发布日期:2018-06-01 作者: 来源:

2018年5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决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宣布,降低部分产品进口关税,努力增加人民群众需求比较集中的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下调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将有利于扩大特色优势产品进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是我们主动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

上一条:州财政局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重点 任务推进会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安排部署会议
下一条: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