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 无障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 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作者: 来源:

财预〔2018〕14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59001。该项补助列入2019年“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预算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需要说明的是,中央财政此次提前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包含支持你省(区、市)深度贫困地区县(市、区)脱贫攻坚资金,具体额度见附件,请你省(区、市)及时将上述资金提前下达到有关贫困县(市、区),并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支持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24日

上一条: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准则 第8号——负债》答记者问
下一条: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