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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民政系统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2019-07-25 作者: 来源:

近日,省民政厅制定相关方案,对全省民政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规定,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旨在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转变实际,调整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目录,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方案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全面推行这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保障和监督民政系统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记者徐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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