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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财政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03 作者: 来源:甘南州财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南州发〔2020〕10号),州财政局根据资金的分配方向对2022年“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行为,加强了项目和管控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022年州财政局通过购买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的方式,对2022年财政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10个,共计24046.01万元。其中:2022年甘南州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500万元、2021年度甘南州污染防治专项奖补资金200万元、甘南州2022年藏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2554.07万元、甘南州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00.3万元、甘南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体建设项目17600万元、甘南州教育局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项目370万元、甘南州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572万元、粮油利费补贴179.64万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400万元、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70万元。经第三方机构客观评价,并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3个“良”,6个“中”,1个“差”。州财政将第三方评价结果反馈至被评价单位,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被评价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州财政将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于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项目,不列入下一年度预算,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安排的,由预算部门提供书面说明。
中午 12:32
   
         

2023年甘南州财政局网络安全工作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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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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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南州发〔2020〕10号),州财政局根据资金的分配方向对2022年“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行为,加强了项目和管控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022年州财政局通过购买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的方式,对2022年财政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10个,共计24046.01万元。其中:2022年甘南州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500万元、2021年度甘南州污染防治专项奖补资金200万元、甘南州2022年藏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2554.07万元、甘南州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00.3万元、甘南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体建设项目17600万元、甘南州教育局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项目370万元、甘南州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572万元、粮油利费补贴179.64万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400万元、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70万元。经第三方机构客观评价,并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3个“良”,6个“中”,1个“差”。州财政将第三方评价结果反馈至被评价单位,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被评价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州财政将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于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项目,不列入下一年度预算,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安排的,由预算部门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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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甘南州委 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南州发〔2020〕10号),州财政局根据资金的分配方向对2022年“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行为,加强了项目和管控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022年州财政局通过购买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的方式,对2022年财政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10个,共计24046.01万元。其中:2022年甘南州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1500万元、2021年度甘南州污染防治专项奖补资金200万元、甘南州2022年藏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2554.07万元、甘南州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00.3万元、甘南州人民医院医疗综合体建设项目17600万元、甘南州教育局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项目370万元、甘南州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572万元、粮油利费补贴179.64万元、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项目400万元、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70万元。经第三方机构客观评价,并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为3个“良”,6个“中”,1个“差”。州财政将第三方评价结果反馈至被评价单位,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被评价单位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为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州财政将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对于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项目,不列入下一年度预算,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安排的,由预算部门提供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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