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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聚焦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州财政局全面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财政收支管理督导调研
发布日期:2017-04-21 作者: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经与州扶贫办协商,州财政局研究决定对全州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成效,4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延祥主持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审定了全州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财政收支管理督导调研工作方案,从检查内容、时间、质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组成了由州财政、州扶贫办38人的六个专项检查工作组。4月6日又召开全体参检人员参加的专项检查工作启动培训会。4月10日由6个局领导带6个检查组分赴碌 曲、夏河、卓尼、临潭、舟曲、合作6县(市)展开专项检查和督导调研工作。为提升检查成效,在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和提供财政扶贫资金有关违规违纪线索,并在甘南日报和各县市电视台同期发布了专项检查公告。

这次检查主要内容是针对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等现象;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问题等。此外,还将对试点县2016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重要违法违纪线索,将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其他财政专项资金。

对这次检查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同时,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州各县(市)财政收支状况,及时发现并真实反映财政收支运行和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纵深推进财税改革,着力促进依法理财,为州委、州政府和省财政厅提供决策参考。对涉及财政管理的:1、2016年度财政收支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2、政府债务、“三保支出”水平和盘活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3、藏区专项资金、生态功能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4、教育经费、农村文化广场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5、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6、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及公检法司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情况;7、非税收入征管情况;8、节能环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中小企业扶持、担保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9、公务卡管理使用和直接支付方式运用情况;10、省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十项内容进行督导调研。

4月10日以来,6个专项检查组以先期填报表格,整理分析资料,召开由财政、扶贫、发改、民宗、抽查乡镇负责人参加的进点会议,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察看重点支出项目、查阅相关财务资料、入户走访核查等方式对各县(市)扶贫资金展开全面检查。目前,在对各项扶贫资料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每个县选取三个乡镇进行重点检查,每个乡镇延伸检查四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随机选取5户贫困户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4月13日至18日,州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延祥带领预算、国库负责人员赴各县市对全州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了解掌握县市财政机关基本情况,看望勉励了财政一线干部职工,重点对各县(市)财政收支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和敏锐关注县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资源环境和政策执行等方面查找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正视问题、防范风险、提振信心、化解困难、增强履职担当、确保预算收支目标圆满完成、纵深推进依法理财、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建设性指导意见,有力推动了全州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和财政收支管理调研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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