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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中央彩票公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13 作者: 来源:甘南州财政局

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甘财综[2021]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通知临潭县、迭部县、夏河县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绩效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1年根据州财行(202182号文件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夏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41万元。资金下达后,该局及时按照文件要求支付项目工程款。

2.临潭县羊永镇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临潭县羊永镇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总投资资金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83.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5万元,预备费为6.05万元。

3.2021726日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迭部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共计100万元,该局于20211014日收文,该项目于202112月中旬通过阳光平台进行招标,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于315日进场,但因疫情原因,施工工人至今未能进场开工,因此县残疾人联合会暂未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夏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41万元,已全部到位。截止20223月底,已全部完成支付。

2)临潭县羊永镇全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已支付178万元,余5万元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支付。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障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计划执行,不存在资金截留或挪用情况,并执行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夏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筑面积为1663.56平方米,地上三层,一层功能:登记大厅、体检室、医务室、就餐间等;二层功能:未成年人教育活动室和生活用房等;三层功能办公室等。

2.临潭县羊永镇全民健身广场,包括彩色道路铺装278㎡、卵石铺装172㎡、广场铺装2215㎡、人行道铺装300㎡、种植草坪1136㎡及配套健身器材,美化绿化等附属设施,计划2022415日底完工并完成乡镇自验及县级部门验收,该项目目前均已投入使用,目标完成99%,项目使羊永全镇村民健身娱乐有了良好的保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夏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建成能有效改善我县社会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关爱服务。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由于项目附属工程还未实施,暂未运营。

2.新建临潭县羊永镇全民健身广场4101平方米,文化广场全年365天开放,将结合孙家磨旅游专业村器材运转率和使用率均为100%文化活动参与人次增长率为95%,文化体育设施覆盖人群增长率为95%,项目建设完成率为99%,文体活动多样性、国民体质、群众文化素养、体育人口数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都提高了90%以上,群众满意度为99%,项目管理人员满意度为100%,完成了既定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本次投入彩票公益资金,使夏河县改善了社会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使临潭县羊永镇群众健身娱乐有了良好的保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实现了预期的目标。

(二)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明确工作重点,明确评价对象、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做到公开透明,提高了评价质量,提升了评价效果。现场查阅项目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相关资料,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评价过程,提升评价质量,促进我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甘南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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