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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对地方 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8 作者: 来源:

财预〔2018〕18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现将2018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不含列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单独设立办法分配的项目)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

  此次下达的转移支付优先用于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调资政策,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将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地方。

  附件:2018年均衡性转移支付下达表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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